为了规范管理教师职称评定与教职工岗位晋级等工作,经学校研究,特成立学校职称评定资格审查委员会与岗位晋级评审委员会。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:
主 任委员:陈旭辉 谭少立
副主任委员:许 洁 刘 辉 仇国宏
委 员:李明庚、封三玲、高 磊、陈 浩、朱 辉、冯冬梅、许鸣峰、张学琴、严明扬、周会林、杨宇净、薛 飞、陈 阳、董建琪、姚金根、马 原、朱 红、李 群、黄立新、刘玉琴、丁海秋、刘 菊、张翠红、戴 颖、金 捷、徐 菁
秘 书:朱 红、李 群
职责: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或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的教职工,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、教育教学能力、教育教学效果和业绩,教科研能力与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证明、鉴定,对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进行推荐或必要时按规定、程序,择优推荐申报。
学校可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晋级人员的学科(专业)情况对委员构成人员进行微调,安排相关委员按照规定和程序参与有关工作。
另设立工作小组,办公地点为人事科。具体成员如下:
组 长:许 洁
成 员:朱 辉、朱 红、李 群、丁 也、王亦乐
本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。
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2017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