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费项目
收费标准
收费依据
备注
普
通
中
专
、
职
业
一、部省级重点中专学费
宁价费[2000]280号
1、单位:元/生·学年
2、中专校举办的三、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,其后两年的收费标准,按第四年级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。
3、职业中专的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[2008]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4、住宿费按照苏价费[2002]3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1、文教政法财经类
2200
2、理工农医师范类
2400
3、艺术类
3100
二、一般中专学费
1、文政法财经类
2100
2、理工农医类
2300
2900
三、住宿费
400
四、代办费
320
宁价费[2002]263号
1、单位:元/生·学期
2、学期末,代办费按实结算,多退少补。
高
一、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学费
2、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[2008]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3、住宿费按照苏价费[2002]3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1、文科类
1000
2、理科类
1100
1200
二、一般职业高中学费
800
900
120
说明
1、职业学校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收费按宁价费[2000]280号文规定执行。
2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(宁财教〔2013〕16号)。
3、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、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,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(宁财教〔2013〕16号)。
学生资助工作电话
学校联系人:许鸣锋电话:13851550425
投诉电话
南京市物价局:12358学校所属区物价局:
南京市教育局:83639945学校所属区教育局:
836399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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