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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收费公示表

2017年02月23日  点击:[]

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备注

一、部省级重点中专学费

宁价费[2000]280号

1、单位:元/生·学年

2、中专校举办的三、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,其后两年的收费标准,按第四年级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。

3、职业中专的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[2008]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4、住宿费按照苏价费[2002]3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1、文教政法财经类

2200

2、理工农医师范类

2400

3、艺术类

3100

二、一般中专学费

1、文政法财经类

2100

2、理工农医类

2300

3、艺术类

2900

三、住宿费

400

四、代办费

320

宁价费[2002]263号

1、单位:元/生·学期

2、学期末,代办费按实结算,多退少补。

一、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学费

宁价费[2000]280号

1、单位:元/生·学期

2、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[2008]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3、住宿费按照苏价费[2002]3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1、文科类

1000

2、理科类

1100

3、艺术类

1200

二、一般职业高中学费

1、文科类

800

2、理科类

900

3、艺术类

1000

三、住宿费

120

四、代办费

320

宁价费[2002]263号

1、单位:元/生·学期

2、学期末,代办费按实结算,多退少补。

说明

1、职业学校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收费按宁价费[2000]280号文规定执行。

2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(宁财教〔2013〕16号)。

3、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、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,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(宁财教〔2013〕16号)。

学生资助工作电话

学校联系人:许鸣锋电话:13851550425

投诉电话

南京市物价局:12358学校所属区物价局:

南京市教育局:83639945学校所属区教育局:

8363990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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